
山东淄博村民宋某国、宋某全两昆玉获 180 万元拆迁抵偿款 3 年后,被(时任)村支书宋某某指控敲诈绑架,一审分袂获刑 10 年、7 年。10 月 13 日,该案在淄博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,现在庭审已收尾,未当庭宣判。

10 月 14 日,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从宋家昆玉家属处获悉,昆玉二东谈主均以为我方无罪,庭审中,二东谈主狡辩讼师作无罪狡辩,并提交了一些新的凭据,有新的证东谈主出庭。检方及村支书的讼师意见看护原判。
家属告诉记者,当日,被告东谈主宋某国、宋某全,及宋某某出庭,三东谈主的家属、三四十名村民到场旁听,庭审从上昼 9 点 30 分执续到夜里 10 点 30 分,中午休庭约 1 小时。"经由异常强烈。"
据大河报此前报谈,该案源于 1998 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钟楼街谈西山社区旧村校正,宋家昆玉以为拆迁抵偿面积不及,且未涉屋基地,多年信访反应问题。2020 年,二东谈主与村支书宋某某坚忍抵偿条约,并获 180 万元。2023 年,村支书宋某某报案称被敲诈,昆玉二东谈主被捕。
一审法院认定昆玉二东谈主以举报相威迫索求财物,组成敲诈绑架罪。判处宋某国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治款二万元,宋某全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治款东谈主民币一万元,责令被告东谈主宋某国、宋某全退赔被害东谈主宋某某 180 万元。二东谈主均进行了上诉。
现在二审暂未宣判。
泉源:大河报 · 豫视频记者 杨光开云kaiyun官方网站